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政治獻金法規定,擬參選人不得收受「未具有選舉權之人」捐款,收受後一個月內應將政治獻金返還;逾期或不能返企業貸款還者,應於收受後二個月內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。

收無投票權人捐款? 柯文哲最高恐挨罰百萬企業貸款

本報記者昨晚去電台北市政府正副發個人信貸房屋貸款言人,但均未接通電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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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表示,監院會請受捐贈的當事人柯文哲說明;若柯文哲接受未成年人捐款,未能於法律規定期內返還或繳庫,就有可能被罰廿萬至一百萬元。官員表示,如果柯文哲陣營可以說出相關理由,監院可依行政程序法,考量酌減罰鍰。

許海泉表示,現行政治獻金法「很嚴苛」,但法有明文,監察院還是須執行,未來修法已建議改為「六萬至一百廿萬元罰鍰」。

許海泉表示,監院至目前為止,都屬正常查核,未有任何針對性,目前還在查證階段,會請這位年輕人說明。如果他在去年投票前夕還沒有投票權,又捐了政治獻金,就可能得裁罰兩倍,也就是兩千元。

柯文哲可能因為收受未具投票權的年輕人政治獻金而受罰,並非首例。二○一一年,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就曾因收到國小學童的撲滿政治獻金,被監察院「提醒」,惹出「三隻小豬撲滿」風波。民進黨當時指控監察院是「國民黨打手」,打壓蔡英文選情;監察院還發出新聞稿,澄清絕非政黨打手。

>監察院財產申報處指出,當時看到媒體報導有國小學童捐小豬撲滿給蔡英文,特別致電民進黨中央黨部作善意提醒,避免觸法受罰。最後個人信貸,蔡英文「只收心意,不收獻金」,並送感謝狀,化解該次風波。

一位未達投票年齡的年輕人,因去年捐給當時參與台北市長選舉的柯文哲一千元,監院已去函要求說明清楚,若屬實,該年輕人將被處罰兩千元;柯文哲也可能因此被裁罰廿萬至一百萬元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收無投票權人捐款-柯文哲最高恐挨罰百萬-1859002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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